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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能否为共享单车装上安全锁
365限制投注新闻网     2017年05月23日 00:02:00     手机看新闻    我要投稿    举报

  共享单车又有了新“骑法”。昨天,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

  共享单车在中国出现不过两三年时间,却凭借无与伦比的便捷性迅速占领了大街小巷,也催生了新的“城市病”——乱停乱放、恶意损坏、押金风险等。不久前,上海、天津等地还出现了未成年人随意骑行共享单车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面对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与“共享问题”的集中爆发,交通运输部及时发布指导意见,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在共享电动车、共享汽车等共享经济也快速崛起的情况下,这种以“网速”应对网络新事物的做法,值得点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共享单车,《指导意见》立的规矩很多,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实名制”。针对城市共享单车的各种问题,实名制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个别人把共享单车占为己有或恶意破坏,为发展公共交通和共享经济营造诚信、文明的大环境;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实名制能够有力限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特别是12周岁以下儿童解锁骑车,极大提高共享单车的安全系数。

  作为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把这种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必然需要用好政策的指挥棒,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这是交通运输部制定《指导意见》的出发点,也是实行共享单车实名制的初衷。当然,治理共享单车乱象,仅有“实名制”还不够,让“实名”发挥约束作用,还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信用系统,政府与运营商的监管也须及时到位。一句话,以共治完善共享,让实名制实至名归。

  其实,就在十多年前,中国还是世界第一自行车大国,文明骑行我们有良好的传统。只不过,当自行车穿上“公共”的外衣,披上“互联网租赁”的马甲,一些人的文明意识就“掉了线”,忘了如何文明骑车了。实名制的效果有待实践检验,对带有二维码的共享单车,我们不妨据此在监管中引入互联网思维——既然机动车闯红灯、乱并线会被拍下来扣分,骑共享单车时若是有违规违法行为,不也应该和相关的信用度挂钩,该罚就罚吗?若真如此,谁还会置文明骑行于不顾呢?


来源:365限制投注—嘉兴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记者 汪 莹    编辑:吕姚炜    责任编辑:夏玮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