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安委办发布公告,公布了我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况,共有4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市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施相关激励和制约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社会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力挂钩,促进企业自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据了解,这4家单位分别是:嘉兴纽曼特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顺发烟花爆竹店(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行政处罚两次)、桐乡市金马家具有限公司(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行政处罚两次)、嘉兴市达因涂料有限公司(因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信用嘉兴”平台,提供给发改、经信、公安消防、国土、财政、人力社保、建设、国资、环保、工会、工商、质监、电力等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查阅。企业在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不予财政政策扶持,不予证券融资和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不予申报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三年内不予推荐上市,严格控制用电政策等,同时在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消防设施验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查。
通报要求,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提升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