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不管你是不是浙江的,只要你是老年人,持有身份证、优待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等其中任何一项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在浙江都可以享受优待!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等部门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优待凭证加快老年优待证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增进了老年人的福祉。
老年优待有效凭证
范围扩大
鉴于《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要求“凡本省常住人口、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和宗教信仰,均属优待对象”,以及老年人要求减少随身携带证件的实际情况,《通知》决定将浙江省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政策的有效凭证从《浙江省老年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扩大至身份证、优待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等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凡是持有其中一项证件的,都可享受优待。
外地老年人享有
同等待遇
外地老年人来浙观光旅游、探亲,持有优待证或身份证及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享受与本省老年人同等的优惠待遇。
提高《优待证》
办理效率
老年优待凭证扩大后,原《优待证》仍然有效。《通知》规定要简化办证材料、缩短办证时间并拓展办证形式。
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优待证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均可)复印件和近期的一寸彩照(底色不限)。
如何提交材料?
方法有以下三种:
可将材料通过村(社区)、乡镇逐级提交到县民政局或县政府办事大厅办理;
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当地即办即领网点办理;
开通网上受理的县(市、区),可通过网络在线提交。
办理时限多长?
各县(市、区)全面配备现场制证工具,开展优待证“即办即领”业务,民政(老龄)部门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县(市、区)人口多、区域面积大的,要分片建立即办即领网点。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当场领取的,应当通过快递及时送达。
这个政策是不是很赞,使老年人可以更加便捷地享受优待政策。然而,浙江近期出台的福利政策不止这一项哦。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省内各地要综合考虑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待遇提高、促进就业试点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职工提升技能等工作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切实保障基金支付可持续。
因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基金历年结余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当地财政按规定调剂补贴。
经测算,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预计全省失业保险金月平均领取水平将从当前的1335元提高到1531元(含最低工资调整因素),人均增资196元。
综合自浙江民政、浙江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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