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二手房的市民可能会发现,目前,嘉兴市区各家房产中介使用的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都不太一样。这样的情况即将发生改变,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2018年1月1日起存量房转让合同采用统一文本。
据悉,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方面,我市早已迈开了步子。早在去年10月,我市就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简称“嘉五条”),其中就有涉及到要“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今年4月初,我市下发了堪称“嘉五条”升级和实践版的《关于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也有涉及相关内容。从今年6月底开始,我市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也正式启动了。除此之外,今年以来,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步伐,我市的存量房网签系统也于9月11日正式启动了上线测试。
而此次,为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文本,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于12月22日下发了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市区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统一采用《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为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联合制定的《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屋交易窗口或服务台获取,也可从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jxbuild.gov.cn/WebArticle/ShowContent?ID=21033)。市住房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以前市区部分经纪机构使用的转让合同相对比较简单,而这次要求统一采用的示范文本更加规范,各个条款也更加明确。
另外,记者也从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有213家,其中,嘉兴市本级有143家。而这些已获得网签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经可以直接在浙江省房地产交易系统中进行网签了。
嘉兴市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截至2017年12月11日)
交易风险提示:以上为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请买卖双方审慎选择未经备案的经纪机构。